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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出台「科创十条」,省级产业创新中心可获2亿资助

《科创政策》规定,在川单位每培养或新增全职引进一名两院院士、国家级科技领军人才,分别给予500万元、200万元奖励。深化拓展省校(院、企)战略合作,支持高校院所、企业联合引才用才、培养研究生,在机构编制、人才项目、招生指标等方面予以倾斜。
2022-03-03 10:52 · 投资界  王晓盼   
   

投资界(ID:pedaily2012)3月3日消息,2月16日,在2022年四川省科技工作会议上,科技厅相关负责人就四川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科创政策》)政策进行了解读。这位负责人称,《科创政策》坚持有衔接有突破、靶向性精准、可操作、可落地原则,围绕科技创新的重大需求,从建好平台、创新生态、聚集人才等方面制定政策,目标明确、标准量化、程序规范、实施简便。

每个双创示范项目最高获1000万资助

《科创政策》规定,对获批国家产业(技术)创新中心的,按国家资金支持标准给予1:1配套资金。对省级产业创新中心,给予创新能力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的30%、最高2亿元的资金支持。对年度研发投入强度超过行业平均水平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给予300万元奖励支持。对考核评估后符合条件的双创示范基地,开展创新能力建设的每个项目按总投资额的20%、最高给予1000万元资金支持。

“这条政策主要是解决我省创新链产业链融合程度不深等问题,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关于‘加快构建产业技术创新平台体系,实施产业延链补链强链工程’的决策部署,着力促进我省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这位负责人称。

据悉,四川省首个省级产业创新中心——四川省精准医学产业创新中心已于2021年9月25日正式落户成都高新区。该中心由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牵头,联合政府投资平台和精准医学产业链上下龙头企业共同发起组建,目前正会同成都高新区积极争取国家发改委正式授牌“国家精准医学产业创新中心”。

《科创政策》支持建立跨高校院所的省级新型中试研发平台,赋予其中试项目立项权、技术路线制定权、攻关任务分解权、承担单位决定权、资金分配权,探索“先中试、后孵化”模式。

对此,这位负责人解释说,“当前,我省面临创新成果市场化转化能力不强的问题,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在于科技成果从技术到样品的中试环节不畅。因此,我们要支持设立跨高校院所的省级中试研发平台。”

此外,《科创政策》将天府实验室、省政府确定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纳入省级重点推进项目,开通用地手续“绿色通道”,全额保障用地指标。建立省市县三级共同投入机制,省级财政对省政府确定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按项目投资额的30%予以支持,对中国科学院在川建设的国家科教基础设施按项目投资额的10%予以支持。

成果完成人与相关方共享职务科技成果

《科创政策》明确,支持科研事业单位按约定方式与成果完成人、技术转移机构共享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一批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单位按市场化机制开展科技成果转化,赋予其项目选择权和资金使用权。

“这条政策主要是贯彻落实中央财经委第六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巩固深化我省混改经验成果,激励我省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力争探索更多具有全国有影响力的制度创新经验。”这位负责人称。

完善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机制也是《科创政策》提出的要求之一。《科创政策》规定,对领航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给予专项资金支持,对新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新备案入库的瞪羚企业给予50万元至100万元的后补助支持。

“主要目的是想推动高校、科研院所等科创资源向企业、经济主战场倾斜,坚持市场导向,发挥企业出题者作用,着力推进产学研用一体化。”科技厅相关负责人道出了出台这条政策的背景。据统计,目前四川省已有653家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其中,20家企业属于新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21年新备案入库的瞪羚企业52家。

《科创政策》同时要求省级财政安排5.5亿元,每年支持基础研究项目2000个以上,推动实施一批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重大项目。对企业从事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的,按不超过研发支出40%、最高200万元给予后补助支持。

在这位负责人看来,出台这条政策的主要目的是解决科技创新面临基础研究薄弱的问题,支持企业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创新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机制,全面提高基础研究能力和创新策源能力。

科研人员可同时持有“技术股+现金股”

《科创政策》要求探索将技术经纪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绩效作为职称(职务)评聘、岗位聘用的重要业绩。允许科研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科研人员以“技术股+现金股”形式持有股权。对此,这位负责人解读说,这条政策主要是解决用人单位培养引才动力问题。

《科创政策》开设优秀青年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探索实行省属高校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省级人才专项事业编制数增加到2000个。支持事业编制科研人员5年内保留人事关系,参与各类创新平台建设,期满后自主选择去留。

《科创政策》对“天府峨眉计划”创新创业团队项目申报范围拓展至高校院所,增加10个创新团队名额。“天府青城计划”增设创新团队项目,遴选支持10个创新团队。省级财政给予每个入选团队200万元至500万元资助,团队所在市县和依托单位给予相应支持。

同时,根据《科创政策》,“天府峨眉计划”“天府青城计划”分别增加50个名额,增设国防科技领域人才专项,对国家实验室、天府实验室等重大创新平台和国防科技领域等重点用人单位给予人才计划配额。

《科创政策》设立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项目,每个项目给予40万元资助。博士后日常经费资助标准提高至每人16万元。博士后科研项目特别资助扩大到100项,每项最高给予20万元资助。

此外,《科创政策》规定,在川单位每培养或新增全职引进一名两院院士、国家级科技领军人才,分别给予500万元、200万元奖励。深化拓展省校(院、企)战略合作,支持高校院所、企业联合引才用才、培养研究生,在机构编制、人才项目、招生指标等方面予以倾斜。

本文来源投资界,作者:王晓盼,原文:https://news.pedaily.cn/202203/48767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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