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百色市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发展,充分把握广西百色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发展新机遇,根据百色市委、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要求,设立百色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产业投资母基金(以下简称“母基金”)。现公开遴选母基金管理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本次遴选按照“公平公开、综合评价、优中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国公开遴选在生态铝、林木产业、新能源、新材料、现代特色农业和大健康等相关产业有优秀投资能力及丰富产业资源的基金管理机构。
二、基金概况
(一)基金规模
母基金是指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放大资本,滚动发展,防范风险”的原则,由百色市属国有企业广西百色工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广西百色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广西百色能源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广西百色农林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出资发起设立,带动国有企业、社会投资人、金融机构等社会资本参与投资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组合。母基金规模40亿元,计划带动160亿元以上的社会资本,形成200亿元以上规模的基金集群。
(二)基金存续期
母基金存续期限原则上不超过 15 年,各子基金存续期限原则上不超过 7 年。
(三)投资方向
百色市重点发展的生态铝产业、林木产业、新能源、新材料“四大主导产业”和现代特色农业、大健康产业“两大特色产业”。围绕重点产业方向,通过投资相关产业基金份额、直接投资、并购等方式,瞄准行业龙头企业、有技术有市场但缺乏发展资金的高成长性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优质企业,投资带动并引入相关产业落地我市。其他符合百色市重点发展方向的产业,可由基金管理人开展尽调评估后报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
(四)投资标准
母基金投资于股权投资基金份额比例不低于80%,投资于公司股权比例不超过20%;
母基金在每支子基金的出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30%,不做第一大出资人,用于投资单一项目而设立的专项子基金除外。
(五)投资方式
各子基金原则上以股权方式投资到项目企业,不控股被投资企业,带动金融机构通过贷款、债券等方式出资到项目企业,实现投贷联动。各子基金、金融机构分别遵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贷款等相关规定。
(六)收益分配
母基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立足财政出资平衡,关注产业投资带来的长远利益,对母基金进行整体盈亏考核,母基金管理人对各子基金进行整体盈亏考核。
子基金建立合理的专业基金管理公司激励机制,制定合理的绩效考评与业绩奖罚挂钩管理制度。子基金按子基金章程或合伙协议约定向子基金管理机构支付管理费用,年度管理费用具体比例和支付方式在委托管理协议或合伙协议中明确。子基金除向子基金管理机构支付管理费外,可对子基金管理机构在子基金达到约定收益率时实施业绩奖励,业绩奖励具体比例和方式由子基金章程或合伙协议约定。母基金收到被投资子基金收益分配、退出被投资子基金以及清算时,产生的收益或亏损原则上按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分担。在符合法律法规政策的基础上,市财政局委托百色工投集团出资部分超额收益可适当让利。
(七)投资退出
子基金存续期内,从投资项目回收的本金和收益原则上不再重复投资,采用即退即分的方式支付给母基金。子基金存续期满或终止后,母基金按约定收回投资本金和收益(如有),属于财政出资部分的按原投资渠道返回,收益部分由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国有出资平台缴回财政再由财政按程序增加出资用于母基金滚动发展。子基金约定退出方式,可以包括首次公开募股(IPO)、股权转让、原股东受让或被投资企业回购等法律允许的方式。
(八)管理费
母基金管理费按略低于市场平均标准计提,母子基金双层结构的管理费原则上合计不超过 2%/年,具体由主发起人、基金管理人与其他投资者平等协商决定。
三、申报管理机构要求
(一)注册资本及管理资质
申报机构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公司制(或有限合伙制)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8亿元人民币且实缴出资不低于4亿元人民币,并在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相关登记程序。近三年曾进入全国知名机构发布的创业和股权投资机构综合排名 Top100 榜单。
(二)管理规模
申报机构基金管理规模(实缴规模)不低于50亿元。
(三)风险控制
申报机构及管理团队成员没有受过行政主管机关、司法机关处罚的不良记录,在3年内未受过行业自律组织处罚。
(四)本地化能力
申报机构须已在或承诺在被选聘后的一个月内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内设置固定办公场所并配备专属且稳定的管理团队,至少有3名具备5年以上产业项目投资经验或相关行业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主要成员最近3年无受过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罚的不良记录;三个月内配置1名以上核心人员常驻广西办公(须提供社保证明、个税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
申报机构或其母(总)公司须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具备一定的投资及招商引资经验,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内已设基金不少于3支,且基金累计实缴规模不低于10亿元,已完成招商引资项目数量不少于1个。
由于广西投资引导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管理的政府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广西引导基金”)是母基金未来投资子基金的重要潜在出资方,故本次遴选将优先考虑具有广西引导基金代理运营经验的申报机构。
(五)出资比例
申报机构须承诺被选聘后对所管理母基金出资比例不低于母基金认缴总规模的1%,出资金额与比例在基金合同或合伙协议中明确。
(六)特别要求
1. 本次遴选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惩戒方式,申报机构高级管理人员、配备的核心成员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 本次遴选原则上对存在下列情况的申报机构提交的材料不予受理:有重大负面舆情、与政府投资基金配合度较差、以往申报材料不实等类似情况。
四、资料要求
(一)申报机构按照《百色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产业投资母基金管理机构申报材料(样本)》(详见附件)格式依序撰写申报材料,分别列出目录并附证明材料。
(二)盖章扫描版的电子申报材料须为已加盖骑缝章,封面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电子申报资料的盖章扫描版内容须与word版内容保持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五、遴选流程
(一)申请
本次采取递交电子材料的方式。申请机构按照《百色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产业投资母基金管理机构申报材料(样本)》格式撰写材料,于2023年5月12日18:00前,将盖章扫描版及word版材料发送至百色市投资促进局邮箱:gxbszs@126.com。逾期递交或格式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
(二)评审
由母基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百色市金融办、财政局组织专家评审,根据评审结果选择不超过3家机构。
(三)决策
完成评审后,由母基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相关资料提交母基金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决策。
(四)社会公示
母基金工作领导小组决策后3个工作日内,由母基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选聘母基金管理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启动相关调查程序。社会公示无异议或者有异议但经调查异议不成立的,最终确定母基金管理机构。
六、其他事项
(一)参选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18:00。
(二)所有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三)本公告仅是一种邀请行为,不构成法律上的要约。
(四)因不可抗力影响本基金设立的,百色市投资促进局不承担任何责任。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由于政策变化或政府行为、地震、台风、洪水或其他自然灾害、火灾、爆炸、战争、流行病、罢工、劳工冲突或其他在本公告发布时任何一方均无法预知,且无法避免并克服其发生和后果的任何事件。
(五)百色市投资促进局对遴选相关事项拥有最终解释权。
七、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请联系百色市投资促进局,联系电话:0776—2845088。
百色市投资促进局
2023年4月28日
附件:百色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产业投资母基金管理机构申报材料(样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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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投资界,原文:https://news.pedaily.cn/202304/51290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