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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仙林大学城高校科创基金招GPLP

基金投资于南京市仙林大学城内项目金额不低于仙林大学城出资部分的1.2倍。
2025年03月26日 17时 · 投资界      收藏
   

南京市仙林大学城高校科创基金管理人遴选公告

为充分发挥仙林大学城高校、院所资源丰富优势,加速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发掘处于早期阶段的高端人才创新项目,南京仙林大学城科技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园公司)拟发起设立南京市仙林大学城高校科创基金(暂定名)(以下简称基金),规模1亿元,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基金管理机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金设立要求

(一)基金注册地

基金应在南京市内登记注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履行登记备案手续并接受监管。

(二)基金规模

基金规模1亿元。科技园公司出资比例不超过基金总规模的20%,基金管理人作为普通合伙人出资比例不低于1%。

基金管理人在提交基金申报方案时,须至少已经募集到基金总规模的40%资金,并提供拟出资人的出资能力证明等材料(拟出资人为各级人民政府或其职能部门直接出资的政府投资基金除外,但应提供同等效力的证明材料)。

(三)出资方式

基金采用分期实缴,各出资人需严格按照本公告及后续签署的基金合伙协议,按时、按比例分批履行出资义务。

(四)存续期限  

基金存续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0年,其中投资期不超过4 年。基金已投资项目处于上市过程或上市禁售期的,可不受           

上述存续期限制。

(五)返投要求

基金投资于南京市仙林大学城内项目金额不低于仙林大学城出资部分的1.2倍。

(六)投资领域

围绕南京市壮大“2+6+6”创新型产业集群及其上下游产业,聚焦产业强市战略明确的重点产业、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在生物医药、智能制造、数字经济等赛道优先布局,主要投向于科技创新型企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人才创业项目和高校在宁校企合作创业项目。

(七)投资比例

基金对单个项目的投资金额不超过基金实缴出资总额的20%。

(八)投资决策

基金设立投资决策机构,由3名或以上委员组成。

(九)负面清单

基金不得从事以下业务:

1. 从事担保、抵押、委托贷款等业务;

2. 投资二级市场股票(参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协议转让除外)、期货、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债、信托产品、理财产品、保险计划及其他金融衍生品;

3. 向任何第三方提供赞助、捐赠;

4. 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或向第三方提供贷款和资金拆借;

5. 进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

6. 发行信托或集合理财产品等方式违规募集资金;

7. 名股实债、名基实储;

8. 投向国家禁止、限制投资或者不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项目;

9. 其他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业务。

(十)收益分配

基金门槛收益率原则上不低于5%,基金管理机构业绩报酬不超过超额收益的20%。

(十一)退出管理

基金绩效达不到预期效果、投资进度缓慢或资金长期闲置的,应当按照基金协议(章程)的约定择机退出。有下述情况之一的,科技园公司可无需其他出资人同意,选择提前退出:

1. 基金方案批准后超过1年,未按规定程序和时间要求完成设立手续的;

2. 拨付基金账户1年以上,基金未开展投资业务的;

3. 基金投资领域和方向不符合政策目标的;

4. 因基金管理人、其他出资人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可能严重损害科技园公司出资利益的;

5. 其他不符合基金协议(章程)约定情形的。

科技园公司依据本条规定提前退出的,基金管理人及相关出资人应当予以配合。

(十二)管理费

资期不超过基金实缴规模的2%/年,退出期不超过未退出投资成本的2%/年,延长期、清算期不收取管理费。

(十三)合规审查

基金应于项目投资前履行前置合规审查程序,报送合规审查材料。

(十四)绩效管理

基金每年组织实施基金绩效评价,绩效管理结果将与后续出资、提前退出、管理费支付、管理人后续选聘等挂钩。

(十五)规范管理

基金的募资、投资、投后管理、清算、退出等按照市场化原则运作,应当遵循南京市级层面相关政策、制度的规范,包括但不限于在基金运作、管理费管理、投资决策、合规审查、认返投定、竞业限制、资金管理、基金托管、信息披露、基金退出、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的要求。

二、管理机构要求

(一)在中国大陆依法设立的公司或合伙企业,实缴货币出资不低于1000万元且与所管理基金规模相匹配。

(二)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

(三)具有专业稳定的团队。管理团队至少有5名具备3年及以上股权投资或基金管理工作经验、具备良好管理业绩和职业操守信誉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

(四)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五)基金管理人核心团队建制完整、磨合充分,配备专属且稳定的管理团队。基金管理人须保证核心成员的稳定性,基金协议须对管理团队的核心人员进行锁定,被锁定人员如发生变动须经基金合伙人会议等基金相关权力机构表决通过。

(六)具备良好的早期项目挖掘能力、募资能力和退出业绩。基金管理人应当有与基金投资领域和方向匹配的项目储备以及与基金规模相匹配的资金募集能力。基金管理人管理的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基金规模原则上不低于3亿元,基金直投项目中至少已有5个IPO、以并购或转让等方式退出且实现保值增值。核心团队具备较深厚的综合服务能力和资源,能够较好地为被投企业提供投后增值服务。

(七)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和内控管理体系,具有健全的股权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流程、规范的项目遴选和投资决策制度等。

基金管理人应具备以上条件,且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条件。此外行业排名在前50名的机构(具体参考清科、投 中等第三方知名机构或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等行业自律组织近三年发布的相关行业排名)可优先合作。

三、遴选流程

(一)公开征集

公开发布基金遴选公告及申报指南。

(二)材料提交截止时间

材料提交截止至2025年5月24日

(三)材料初审

对申报材料完整性、内容全面性、方案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初步审核,排除不符合基本要求的申报方案,进行立项后确定初选机构名单。

(四)尽职调查

对基金申请机构、管理机构(或拟设机构方案)及投资团队开展尽职调查,编制尽职调查报告,并提出投资建议。

(五)专家评审

组织评审专家组全面审查管理机构申报材料,通过听取尽职调查汇报、申报机构现场问询等方式,进行综合性判断和评分,确定候选管理机构名单。

(六)决策流程

基金发起人履行决策流程后确定遴选结果。

(七)结果公示

基金发起人履行决策程序后10个工作日内对遴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申报方式

(一)申报人对照本公告要求,自行评价是否符合申报基本要求。自评符合申报基本要求且有意向申报的机构,请按照本公告要求开展基金管理机构申报工作。

(二)申报材料统一汇编成册,一式五份(材料模板见附件)。申报人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负完全责任,申报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三)申报材料报送至南京市仙林大学城科技园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元化路8号南大科学园协同大厦212室,收件人:陈女士,电话:025-85789966)。

(四)申报材料须同时提交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材料模板见附件),申报机构提交的电子版材料、纸质材料内容须保持一致。申报材料汇编用印(A4纸张标准打印装订,加盖公司公章、骑缝章)后扫描件和word电子版请同步发送至邮箱704043625@qq.com。

五、特别说明

本遴选公告及申报指南仅用于基金管理机构的申报及遴选事项,所涉内容不应视为对任何相关方的要约和承诺,也不得用于申报机构的对外公开宣传及路演,基金管理机构承担的权利和义务以最终签署的合伙协议为准。

附件:申请报告(格式).docx

来源:南京市创投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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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投资界,原文:https://news.pedaily.cn/202503/54754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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