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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城睿新兴产业基金招GP

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重点关注高端制造、集成电路、新一代信息技术、生命健康、人工智能等领域。鼓励投资于外部引入宜兴的产业项目。
·投资界

AI投资人解读

· 宜兴市城投公司拟设立10亿有限合伙制城睿新兴产业基金,存续期8年,投资期3年,退出期5年,直投占比不低于85%。聚焦高端制造等新兴产业领域,返投有要求,明确管理费收取方式。
· 申报机构需满足多项条件,如在协会登记、有专业团队、实缴资本达标等,且对产业基金出资比例不低于1%,有良好募资和退出业绩等。
总结:该基金有明确投资方向与要求,对申报管理机构条件严格。若能成功设立并按规划运作,有望在新兴产业领域发挥作用,为投资者带来回报,但需关注管理机构资质与项目落地实施情况。内容由AI生成,仅供参考

宜兴城睿新兴产业基金管理机构遴选公告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速培育新质生产力,宜兴市城投公司出资设立城睿新兴产业基金,现公开遴选基金管理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照统一遴选工作规则、遴选标准、评分标准来进行衡量审查,保证所有同等条件下的应征管理机构机会平等。

(二)依法依规原则。遴选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要求以及有关政策规定,依法依规开展基金管理机构遴选工作。

(三)遵循市场规律原则。遵循市场规律,拓宽选择渠道,选择与基金投资方向相匹配、管理资质优、管理能力强、投资经验丰富的优质基金管理机构开展合作。

二、基金要求

(一)基金定位

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重点关注高端制造、集成电路、新一代信息技术、生命健康、人工智能等领域。鼓励投资于外部引入宜兴的产业项目。

(二)基金规模、组织形式

基金规模10亿元,组织形式为有限合伙制。

(三)注册地址、存续期限

基金注册地址为宜兴市,存续期原则上不超过8年,其中:投资期3年,退出期5年。

(四)投资方式

基金以直接投资为主,直投项目资金占比不低于85%。

(五)返投要求

基金返投金额原则上不低于基金实缴出资额的1.2倍,基金实缴出资金额与基金返投进度大致同步。

(六)管理费

按照先完成项目投资后收取管理费的方式,投资期管理费不超过基金实缴规模的1.5%/年,退出期管理费不超过未退出项目初始投资成本的1.5%/年。

(七)储备项目

基金管理机构在申报时应同时建立近期可投资的储备项目库,并需招引不低于2个即期落地宜兴的产业项目。

三、申报条件

基金管理机构应具备丰富的相关产业资源、投资管理经验和相应的募资能力,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应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并且与地方国资机构有过基金合作。

(二)具有专业稳定的团队。机构全职工作人员中至少有10名专门从事基金管理、投资业务,其中至少5名具备5年以上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信誉,近三年内管理的基金规模实缴不低于10亿元,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软硬件设施。

(三)在中国大陆注册,实缴注册资本应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且与所管理基金规模相匹配。

(四)对产业基金出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认缴规模的1%。

(五)具备良好的募资能力和退出业绩。管理机构或核心成员已投项目中累计至少已有30个通过IPO、并购、股权转让等方式退出且实现保值增值,已完成IPO的项目中,退出回报倍数不低于2倍的项目不少于20个。

(六)具有健全的公司治理和内控管理体系。有规范的项目遴选机制、投资决策机制、激励约束机制、风险控制机制、财务管理机制等。管理机构及核心管理团队成员无被金融管理部门或司法机关等处罚的不良记录,无严重失信记录。

(七)管理机构应承诺对宜兴经济和产业情况具备较好的投入程度和专注程度,管理机构每年向宜兴方推送项目数量不少于10个。

(八)符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相关最新要求的必要条件。

四、遴选流程

(一)发布遴选公告。

(二)接收符合申报条件的机构按公告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三)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拟中选方。评审主要侧重于股东背景、历史业绩、产业资源、团队实力等方面。

(四)遴选结果公示。

(五)发送中选确认函。

五、申报方式

(一)申报机构根据本公告及附件要求详细编制申报材料。

(二)申报时间自遴选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三)申报材料汇编一式叁份,报送至宜兴市城投公司(地址:宜兴市宜城街道教育东路18号)。申报材料汇编用印后扫描件和word电子版请同步发送至邮箱415955911@qq.com。

(四)申报咨询电话:0510-87929772,联系人:黄先生。

六、其他事项

(一)管理机构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时效性、完整性负责,管理机构一经提交申报材料,视为认同并接受本公告(含附件)提出的全部要求。

(二)本公告仅是一种邀约行为,不构成法律上的要约。

(三)产业基金管理机构根据本公告择优选定,若未入选不再另行通知。

(四)市城投公司对申报相关事项拥有最终解释权。

来源:宜兴市城投公司和粮食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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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投资界,原文:https://news.pedaily.cn/202604/56332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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