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私募股权投资税惠政策巡礼-华北地区篇

华东地区是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发展最为活跃的地区之一,尤以江浙比较突出。在观察华东地区省级行政区域颁布的关于私募股权行业政策的同时,清科研究中心也对该地区活跃城市的相关政策进行了研究,并列举济南、青岛、南通、苏州、杭州、芜湖、厦门七个城市为例。这七个城市或是各自省份中私募股权投资相对活跃的地方,或受当地政府的大力推动,政策规范清晰,支持力度大。本文将依旧从私募股权投资企业的设立要求及税收优惠政策两个方面对以上城市该领域的发展予以阐述。

华东地区针对私募股权投资企业的设立要求(市级行政区域)

七个城市对股权投资企业的设立资金门槛都做出了清晰的规定。对于股权投资基金,注册资本的要求为不低于3000万至1亿元人民币,对首期认缴额一般也都有所规定,从1000万元至5000万元不等。杭州虽无首期认缴额的规定,但对单个自然人出资额规定不低于500万元。针对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除南通和苏州之外,各地也都有所规定,松紧不一,对有限责任公司制的注册资本要求低至100万元以上,对股份有限公司制的管理企业则要求较高。综合来看,苏浙皖三地的城市对于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的设立门槛是相对严格的,而芜湖的要求最高,首期认缴额即要求不低于5000万元,而对于基金管理企业的注册资本要求也高达2000万元人民币。这些城市大多是各省份中股权投资企业设立及活动比较频繁的地区,尤其是苏州、杭州,股权投资企业的数量不在少数,清晰明确的政策规定也体现了私募股权投资行业在发展过程中逐步追求规范化的趋势。
全国私募股权投资税惠政策巡礼

注:1. 青岛市对股权投资基金的首期认缴额的完整规定为:不低于2500万元并不低于其注册资本或出资金额的20%。
2. 苏州工业园区对股权投资企业的注册规定为:公司制(合伙制)股权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认缴出资总额)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实收资本(首期认缴额)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制(合伙制)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的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人民币。
3. 厦门市另规定,若要冠以"××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则股权投资基金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 亿元,首期出资不低人民币于3000 万元,单个股东(合伙人)的出资额不低于人民币500 万元;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注册资本(出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 万元,并一次性缴清,单个股东(合伙人)的出资额不低于人民币200 万元。

华东地区针对私募股权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市级行政区域)

在规范股权投资企业的设立标准之余,七个城市对于当地股权投资发展的政策支持也是相对完备的,税收优惠政策是其主要体现。
在所得税政策方面,各城市一般采取"先分后税"的方式,即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和基金管理企业不作为所得税纳税主体,由合伙人按规定分别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以有限合伙制设立的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中,自然人有限合伙人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或"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税率适用20%;自然人普通合伙人,既是执行合伙业务又为基金出资人的,取得的所得能划分清楚时,对其中的投资收益或股权转让收益部分,税率适用20%,其他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从被投资企业获得的股息、红利等投资性收益,可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直接分配给法人合伙人,其企业所得税按有关政策执行。
税收的减免或奖励返还政策在几个城市的政策中大多有所体现,常见的政策为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自缴纳第一笔营业税之日起,所缴纳的营业税地方留成部分前两年由纳税所在地财政部门全额奖励,以后年份(通常为三年)减半奖励;股权投资基金及管理企业自获利年度起,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地方留成部分,前两年由纳税所在地财政部门全额奖励,以后年份(通常为三年)减半奖励,例如芜湖市、南通市便是采取这种奖励方式。厦门市则进行了更细的划分,规定股权投资管理企业自获利年度起五年内,按照企业所得税地方分成部分的以下比例给予奖励:管理基金的规模在2-5 亿元(含5 亿元)的,奖励20%;管理基金的规模在5-10 亿元(含10 亿元)的,奖励30%;管理基金的规模在10 亿元以上的,奖励50%。济南市则规定对股权投资企业或管理企业自盈利年度起市给予为期五年的财政扶持,前三年按照对地方税收贡献的30%给予补助,后两年按照对地方税收贡献的20%给予补助。除对企业的税收减免之外,济南市和苏州市工业园区还对股东或合伙人的个人所得税按形成的税收分别给予30%和50%的奖励。
各城市在推动股权投资企业对当地中小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的投资方面也给予了很大的支持力度。苏州、芜湖、青岛都规定创业投资企业或股权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两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南通市规定创业投资企业所投资的市区初创期企业成功上市的,经认定可给予提供优良管理服务的创业投资管理企业30万元的奖励。芜湖市规定股权投资基金投资于该市的企业或项目,对在企业上市后退出或获得收益后形成的所得税按地方实得部分的60%给予奖励。
杭州市在给予股权投资企业投资奖励方面可谓独树一帜。首先,杭州市规定对在杭企业直接股权投资额达到2500 万元的股权投资企业,给予一次性25万元至30 万元的奖励;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受托管理的外地股权投资资金在杭企业直接股权投资额达到4000 万元的,给予一次性15 万元的奖励。之后,根据股权投资企业的投资状况,杭州市还将给予力度更大的追加奖励:股权投资企业,成立两年内对在杭企业直接股权投资额达到其注册资本30%(含)以上的,给予追加奖励;股权投资管理企业,自设立起2 年内其受托管理外地股权投资资金对在杭企业投资达到一定额度的,给予追加奖励;以信托制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实际到位股权投资资金达到5 亿元(含)以上的,也可享受追加奖励。
2012年杭州市政府又提出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股权投资业发展的补充意见》,对股权投资企业提供更大幅度的奖励。在符合股权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出资金额)达到1亿元且对杭州企业直接股权投资额已达到2500万元,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受托管理的股权投资资金规模达到1亿元且受托管理的资金对杭州企业直接股权投资额已达到2500万元的条件下,新设立和已设立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可以按不同条件享受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形成地方财政贡献的40%至60%不等的奖励;新设立的股权投资企业,自获利年度起,可按其企业所得税形成地方财政贡献的50%予以奖励。以上奖励期限不超过5年。

华东地区针对私募股权投资企业的政策补贴(市级行政区域)

与税收减免并行的鼓励措施是各类型的针对股权投资企业的政策补贴。七个城市在注册补贴、住房补贴乃至风险补贴方面大多做出了细致的规定,以求最大程度地吸引股权投资企业在当地落户与发展。
在吸引股权投资企业落户本地的注册补贴方面,青岛和芜湖的力度是最大的。芜湖市规定,对注册资本达到5 亿元、15亿元、30亿元的公司制股权投资企业分别给予500万元至1500万元不等的补贴;对募集资金达到10 亿元、20亿元、30亿元的合伙制股权投资企业同样给予500万元至1500万元不等的补贴。青岛市有类似的规定,只是其对合伙制股权投资企业的募集资金档位提高至10 亿元、30亿元、50亿元。南通市规定在纳入市区规划的金融集聚区或创投中心注册的创业投资企业或股权投资企业,可申请50万元一次性启动资金补贴; 注册的至少有3名具备创业投资或相关业务经验的专职常驻管理人员的创业投资管理或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可申请20万元一次性启动资金补贴。
在住房补贴上,芜湖、杭州、南通、苏州、厦门都给出了明文规定,尤以芜湖市最为突出。芜湖市规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在该市区域内新购建自用办公用房,按每平方米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补贴金额为500 万元;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三年内每年按房屋租金的30%给予补贴,补贴面积不超过1000 平方米,补贴总额不超过100 万元;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购建新的自用办公房产缴纳的契税给予补助,三年内对其缴纳的房产税给予补助。同时,芜湖市也对此补贴提出了一定的约束条件,即股权投资基金或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存续期内不得转让房产,如违反约定,将承担所获得补助两倍以上金额的违约责任。
厦门市在住房补贴上也有较大幅度的扶持,但仅限于注册资本(出资金额)在10 亿元以上的股权投资类企业:(一)购买自用办公用房,按购房房价的5%(每平米最高不超过800 元)给予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400 万元,补贴分五年平均支付;(二)租赁自用办公用房,连续三年每年按经核定的房屋租金水平的20%给予补贴,累计最高不超过80 万元。享受补贴期间的办公用房,股权投资类企业须承诺不转租。
青岛、南通、苏州、芜湖四市还为辖区内的股权投资企业提供了一定的风险防范机制与补偿。苏州市规定,经过备案的创业投资企业可按不高于总收益10%的比例提取风险准备金,财政再给予一定比例的匹配资金,形成创投风险补偿资金,对符合政府政策导向并投资于初创企业的创投企业在投资过程中出现的亏损,按其投资损失的一定比例给予风险补贴。芜湖市则规定,投资该市未上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或鼓励发展类项目的股权投资基金,在执行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后仍有亏损的,给予亏损额30%、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 万元资助。南通市的规定则最为全面:对创业投资企业投资市区初创期科技企业的,经认定可按其实际投资额3%给予风险补偿,最高补助额为300万元; 创业投资企业收购其他创业投资企业投资于市区初创期科技企业所形成的股权权益,收购价的溢价部分视为收购方的投资额比照享受风险补助;上述投资不成功导致清算或减值退出而形成实际投资损失的,可再按其实际投资额1%给予风险补助,最高补助额为100万元。
通过对上述华东地区七个城市在股权投资政策支持方面的研究分析,不难可以看出该地区私募股权投资发展活跃的背后推动力。其中,苏州、杭州、厦门等作为先行城市,近两年股权投资的发展已有一定的规模与基础,政策的完善亦是同步而趋。更让人可喜的是芜湖、南通等城市,虽然目前股权投资的发展仍有较大空间,但已先于发展而完善的政策无疑体现了当地政府推动私募股权投资发展、充分利用民间资本带动经济发展的决心,也必将通过政策的规范与支持双重作用引导当地投资的健康与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