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苹果
我记得在iPod还盛行的时候我就买过一个,它坏了之后我就买了另一个同类产品。毕竟在消费者电子行业很少有某个企业能够占有大于5%的市场份额,每样产品的竞争都很激烈。但几天后我就退了那个同类产品,因为那时我发现苹果真的甩竞争者们好几条街,我不断的被苹果70%以上的市场份额震惊到,毕竟其他同类产品都只占5%。就算是把苹果的产品拆开了放在面前,那些竞争者们都抓不住精髓!最近让我震惊的是,在短短两年之内,其商店内拥有的App高达60万,真是神一样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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