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毅达资本董事长应文禄:创业投资再上路,中国未来一定会产生伟大的创业投资机构

应文禄先生认为,我国的创业投资企业应坚持走“实体创投”、“价值创投”、“专业创投”、“信用创投”之路。预见中国的未来一定可以诞生伟大的创业投资机构。
2016-09-22 10:32 · 投资界综合     
   
  9月16日,《国务院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引起了行业广泛关注和热烈反响。我国进入经济转型的攻坚时刻,要培育新动力,形成新结构,必须坚持持续、健康和发展这三个核心词。对于全体创投基金而言,坚守自己的功能定位,坚持真正将资金转化为资本,将社会财富与实体经济有效配置,为最有创造力、竞争力、生产力的部门提供资本支持,让全社会支持和参与经济的价值成长,这既是机遇所在,也是使命所系。

  中基协特邀请委员撰写评论,作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创业投资基金专业委员会委员和毅达资本董事长,应文禄先生*时间在中基协官网上代表行业发声,协会官网进行了全文登载。应文禄先生认为,我国的创业投资企业应坚持走“实体创投”、“价值创投”、“专业创投”、“信用创投”之路。预见中国的未来一定可以诞生伟大的创业投资机构。

  全文分享如下:

  9月20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53号),提出了从丰富投资主体、拓宽创投资金来源、加强政府引导和政策支持、完善创投法规、完善退出机制、优化创投市场环境、推动创投行业双向开放、完善行业自律和服务体系等22条意见,全面部署了促进创业投资健康发展的版图。

  毅达资本作为中国最早的创业投资机构之一,我们对《意见》的发布期待已久。《意见》是继2005年9月十部委《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39号文)、2014年5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新国九条)以来,国家最高层面对创业投资领域最全面的部署安排,充分体现了国家决策层对创业投资行业的高度认可,将创业投资在国家创新发展、产业转型升级过程中的作用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意见》是中国创业投资行业20年成功经验的总结提炼,是迄今为止创投行业*分量的指导文件,也是创投行业里程碑式的事件,值得每个创投人认真学习并铭记。

  我们特别关注到:

  一、在培育多元化创业投资主体方面,《意见》提出“鼓励具有资本实力和管理经验的个人依法设立一人公司从事创业投资活动”,也提出“积极鼓励天使投资人从事创业投资活动”。在投资业务实践中,我们深深感受到国内天使期投资与境外的差异,繁茂的大树成长于一颗饱满的种子,专业天使投资人的繁荣是行业繁荣的最初环节。

  二、在加强政府引导和政策扶持方面,《意见》提出“研究鼓励长期投资的政策措施”,这对长期坚持行业研究和价值投资的机构而言,是肯定更是利好;长远来看,有利于遏制投资界出现的过度投机动机。

  业界有句话说的很好,“世界上有胆大的投资人和年长的投资人,但是绝没有既胆大又年长的投资人”。面对一级市场部分行业已经出现的投资泡沫,我们深信,对新经济、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研究和投资是投资机构的长期竞争力,抛开行业研究追逐“风口”没有意义。行业内很多同仁,一直坚持行业研究和价值投资为本,不盲从、不冲动、不追高,在行业最冷的时候保持乐观,行业最热的时候保持客观,用工程师的思维和工匠精神来完成行研、尽调和决策,代表了主流的投资风格。

  本次《意见》提出的对“专注于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的创业投资企业在企业债券发行、引导基金扶持、政府项目对接、市场化退出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以及“上市解禁期与上市前投资期限长短反向挂钩的制度安排”等制度创新将极大地鼓励价值投资,抑制一级市场的投机。

  三、《意见》提到“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充分发挥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等已设立基金的作用”;鼓励“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

  相对政府决策机构而言,创业投资机构对新经济、新模式、新业态的嗅觉更为敏感,创投机构有义务做好领路人,真正发挥好机构连接投资和新经济的渠道作用,引领各路合规资本进入创新领域。今年毅达团队有幸中标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并参与组建了基金规模为45亿元的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江苏有限合伙),在基金管理人招标和基金组建过程中,我们切身感受到政府引导资金的社会化运作带来的好处:一是吸引了社会资本,构建多元化基金股权结构;二是提高了政府资金使用效率、发挥了基金杠杆放大作用;三是切实实现了市场化运作,减少行政化干预,提升了投资效益。

  四、《意见》同时提出“构建创业投资行业双向开放”,“将境外资金和国际先进经验、技术和管理模式引进来”,同时“国内创业投资企业积极稳妥地走出去。”

  “引进来,走出去”战略在创业投资行业的推进深化,从国家宏观层面来看将有利于优化我国对外开放结构,提高开放质量,完善内外联动,实现互利共赢和多元平衡。从微观来看,将有利于企业创业资本的丰富、国际先进经验的汲取,有利于PE/VC行业拓展投资视野,借助境内外资本市场,积极分享国际先进技术成果。

  这一点,作为本土创投机构,我们的感触更深。经过三年多的沟通和谈判,2015年,我们与台湾中华金控合作的昆山华创毅达股权投资基金终于成立。华创毅达基金规模为20亿元(人民币),首期基金规模为10亿元,目前已经在大陆、台湾实施了环保资源回收、新型材料、食品工业等多个案例的投资。这一过程中,两岸出资人在行业研究、基金管理、企业调研、资源嫁接等方面合作共赢,积累了丰富的跨境投资经验。目前我们也正在与以色列方积极筹备的新的境外投资基金,随着《意见》的落地实施,相信未来“走出去”工作会更加顺畅。

  五、国内创业投资行业方兴未艾,也鱼龙混杂。我们关注到《意见》创新地提出在创业投资领域探索实施“黑名单”和“红名单”信用体系的建设。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今天创业企业的诚信决定了10年后中国企业的经营环境,今天创业投资人的诚信决定了10年后的中国投资行业的生态。促进好孩子获得更好的发展空间,让坏孩子改邪归正或者退出市场是监管者和从业者共同的责任。

  我们关注到,《意见》明确提出“进一步扩大创业投资规模,促进创业投资做大做强做优,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中国创业投资品牌,推动我国创业投资行业跻身世界先进行列”。在这一背景下,我们呼吁国内创业投资企业坚持走“实体创投”“价值创投”“专业创投”“信用创投”的道路,增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生态健康发展。中国的未来,一定能够诞生像黑石、凯雷一样的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创业投资机构。

  最后,期盼在《意见》基础上,稳步推进各项细则的出台,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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