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吉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营造更好环境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市(州)科技局,长白山管委会教育科技局,长春新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委会科技局,各县(市)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吉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营造更好环境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11月30日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营造更好环境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营造更好环境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开展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培育壮大科技企业群体,提升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能力,稳增长稳市场主体,打好创新主体阵地战,根据《科技部办公厅关于营造更好环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的通知》(国科办区〔2022〕2号)和《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型省份建设的意见》(吉发〔2021〕3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实施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破茧成蝶”专项行动。鼓励市(州)科技部门、科技企业孵化器、金融机构积极培育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对培育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业绩突出的市(州)科技部门、科技企业孵化器、金融机构予以支持。对自主研发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效显著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予以专项支持。推动初创企业、在孵企业加快成长为达到“四科”标准,具有高质量、高价值、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
二、加大企业研发投入补助。实施企业R&D投入引导计划,对中小微企业R&D投入增量进行补助,引导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三、扶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备案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评定工作,助企享受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和所得税优惠政策。
四、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企业。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工作,加快制订出台高新技术企业扶持政策,推动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建立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梯次培育体系。
五、鼓励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鼓励一汽集团、中车长客、中油吉化、吉林化纤、修正药业、长光卫星等企业发挥头部企业引领作用,带动形成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生态,有力支撑产业链供应链补链固链强链。
六、扩大企业创新决策话语权。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牵头实施科技创新项目。省级科技发展计划项目优先支持研发投入占比高、产品市场前景好、研发能力强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高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承担科技项目任务比例。
七、支持企业人才申报省级科技人才项目。支持科技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人才申报省中青年科技创新创业卓越人才(团队)、青年成长科技计划项目。依托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大学科技园,重点培育初创型科技人才。
八、支持企业申报科技奖励。鼓励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申报国家、省科技奖励,逐步增加吉林省科学技术奖中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获奖比例。
九、开展“科技企业服务月”活动。加强科技企业相关扶持政策宣讲,开展提升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能力培训,增强企业创新意识,精准对接政策,为企业办实事,助力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
十、持续助力“银企”对接。深化与吉林银行、中国银行吉林分行战略合作,创新服务模式,拓宽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助力科技企业快速发展。
十一、组织科技金融路演活动。搭建金融助力科技中小微企业发展桥梁,推动天使投资、风险投资、股权投资等机构投早、投小,向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倾斜。实现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的有效对接。
十二、组织企业参加中国北京科技产业博览会。展示我省企业科技创新取得的成果,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开拓市场、开展对外合作交流提供平台。
十三、举办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吉林赛区)赛事。鼓励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参加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吉林赛区),进一步提升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对获得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给予后补助支持。
十四、评聘科技创业导师。评聘高水平科技创业导师,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业者提供创业辅导服务。
十五、组织企业与高校院所对接活动。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双千工程”,组织开展企业进高校院所、科研成果进企业活动,推动高校院所围绕企业需求开展科技攻关,推动科研成果在企业落地转化。对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签订技术开发或技术转让合同并实施转化,按实际发生的技术合同交易额,给予一定补助。
来源:吉林省科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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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投资界,原文:https://news.pedaily.cn/202211/50467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