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下微信矩阵:

新浪三次并购与被并购 为何总能左右中国互联网格局?

2005年2月19日,不甘心只做游戏的盛大宣布盛大及其控股的地平线媒体有限公司,斥资2.3亿美元,通过公开股票市场交易收购了新浪网公司(Nasdaq:SINA)大约19.5%的已发行普通股。盛大成新浪*大股东,此前新浪*的股东四通公司的持股量也不过4.96%。
2013-05-02 10:35 · i黑马     
   

  *次,盛大收购新浪,*门户+*网游公司的超级想象力

新浪三次并购与被并购 为何总能左右中国互联网格局?

  2005年2月19日,不甘心只做游戏的盛大宣布盛大及其控股的地平线媒体有限公司,斥资2.3亿美元,通过公开股票市场交易收购了新浪网公司(Nasdaq:SINA)大约19.5%的已发行普通股。盛大成新浪*大股东,此前新浪*的股东四通公司的持股量也不过4.96%。此次并购的目的是为了将新闻资讯、网络游戏、休闲游戏等数字娱乐内容全部植入盛大的数字家庭,实施盛大公司的数字家庭娱乐战略。

  当时整个中国互联网*钱的模式是广告、SP和游戏,新浪、盛大都又正当年,什么社交、电商、视频都还比较弱小,移动互联网更稚嫩。如果盛大收购新浪成功,那么将可能诞生中国互联网史上市值最高的企业(广告+游戏),一举改变中国互联网产业格局。

  但当时还是*门户,靠着无线和广告业务在中国互联网呼风唤雨的新浪,自然不把以游戏发家的盛大放在眼里,那会新浪管理层的心态可是有点“骄傲”。

  于是,十几个小时之后,时任新浪网CEO的汪延给员工的一封信中一再强调:“虽然盛大已经成为新浪目前的*大股东,但它并没有任何法律或实际意义上的控股权或控制权。盛大没有控制我们的董事会和管理层,我们的高层管理人员(包括曹国伟和我自己),也从未在盛大购买我们的股票前夕抛售过股票或期权……我们每一个员工都应该只有一个信息要传递:新浪没有变。”

  2月22日,新浪正式宣布启动“股东购股权计划”(俗称“毒丸计划”)。按照该计划,盛大如果试图继续扩大新浪股份,将付出超过每股150美元的代价。基本上扼杀了盛大进一步增持新浪股票进而收购控制新浪的企图。

  后来盛大花巨资打造的“盒子”在市场上遭冷遇,巨额研发费用打“水漂”,盛大的数字家庭娱乐战略宣告失败。之后,盛大对新浪股票的收购转变为纯粹的投资。

  2006年11月,盛大向花旗环球金融转让370万股新浪股票,作价9910万美元,并使盛大所持新浪股份减至11.4%。2007年2月,盛大再度出售400万股新浪股票给花旗环球金融,作价1.296亿美元。该交易结束后,盛大仍持有新浪股票210万股。而今年5月,盛大把剩下的全部210万股新浪股票出售,作价7650万美元。至此,盛大公司不再拥有新浪股份。在三次抛售中,总价为3.05亿美元,减去当初收购共花费的2.3亿美元,盛大获益超过7000万美元。

  第二次,无奈的新浪拟并购分众传媒户外广告业务,垄断新媒体广告,把媒体基因进行到底

  2008年12月22日晚,新浪和分众传媒集团宣布双方达成协议,新浪将合并分众旗下的户外数字广告业务。新浪CEO曹国伟认为,两家公司的合并将形成中国*的占主导市场的新媒体广告企业。新浪有许多网络用户,分众传媒、目标传媒(Target Media)和框架传媒也有许多用户。两家公司将能够共享用户资源。而且合并后,新公司将能不限时间、地点为用户提供内容,不管用户是在家里上网,还是在室外。因此能为广告主提供一个非常有吸引力的新媒体广告解决方案。

  并购分众户外广告业务,应该是新浪管理层“最痛苦时候”的一次无奈之举。因为2006年之后,门户行列里,人们不再言必称新浪、搜狐、网易三大门户了,腾讯通过门户+IM模式强势崛起,流量很快赶超新浪,成为*门户(影响力上还不是)。

  网易游戏本就排第二;搜狐后来也捣腾出一个*的现金牛业务—畅游,2008年畅游游戏营收已占了搜狐半壁江山,在新浪宣布并购分众传媒的当时畅游已在冲刺上市了(2009年4月畅游上市)。这样,传统3大门户只有新浪这个老大变得最孱弱——只靠广告业务苦苦支撑,游戏、社交、视频等热门业务一无所获。要命的是,以网络广告为主业的新浪,在2008年金融危机影响下,营收压力极大。曹国伟只好横了心打造“中国*的新媒体广告企业”,寄望通过线上线下广告协同效应来获取更多溢价。

  最终因涉嫌垄断,商务部不批准,并购不了了之。2009年9月28日,新浪与分众传媒同时宣布,合并交易终止。但同时又宣布以曹国伟为代表的新浪管理层以约1.8亿美元的价格,购入新浪约560万普通股,成为新浪*大股东,完成管理层持股。这时,新浪微博已内测近1个多月,新浪完成MBO为新浪微博的崛起提供了体制保证。

【本文由投资界合作伙伴i黑马授权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editor@zero2ipo.com.cn)投资界处理。